内科大建艺院学字〔2024〕8号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宿舍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
1. 宿舍成员应制定值日表,轮流值日,确保宿舍整洁干净。
2. 宿舍地面应保持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
3. 床铺整理规范,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无褶皱。
4. 桌面物品摆放有序,禁止杂乱堆放。
5. 垃圾及时清理,不得堆积在宿舍内。
二、晚归、夜不归宿管理
1.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晚归和无故夜不归宿。
2. 因特殊情况需夜不归宿的,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和去向,提交《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请假安全协议》《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外出请假申请审批表》《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 因特殊情况需晚归的,应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说明原因。
4. 宿舍长应负责监督本宿舍成员的出勤情况,发现有晚归、夜不归宿现象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5. 对于未经批准晚归、夜不归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其他规定
1. 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3. 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4. 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水龙头关闭。
5.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饭煲、电熨斗等,确保用电安全。
6.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违纪活动。
四、检查与奖惩
1. 学院每周四对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安全检查,对表现优秀的宿舍颁发流动红旗,规定学年内获得宿舍卫生流动红旗两次,在综测中宿舍每人加5分。
2. 在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卫生检查中,对于卫生不达标的宿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并在综测中每次每人减2分;
3. 在校园内控烟区(宿舍楼、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吸烟的学生,每次减7分。
4. 对于发现违禁品的宿舍,在没收违禁品后进行通报批评。
5. 学院每周不定时进行晚归和夜不归宿检查,发现未请假无故夜不归宿者,进行通报批评;宿舍全部成员整学年不存在夜不归宿情况,在综测中每人加5分。
6. 通报批评一次,评奖评优、入团入党在同等条件下排名靠后;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将给予警告,取消全部评奖评优、入党入团资格,并记入学生档案。
7. 宿舍内有班干部、学生干部、党员、积极分子的从重处罚。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宿舍卫生检查和安全检查评分表及评分标准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2024年10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