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志春,教授,硕士生导师,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工业设计系专任教师,研究方向数字文化创新与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与人机工效。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才、第五批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个人,为教育部“产品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虚拟教研室(首批建设试点)专家库成员、全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专家、包头市社科院专家信息人才库专家、包头市政协智库成员、《包装工程》杂志专家委员会委员、包头市优秀教师。工作期间出版教材2部,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核心以上21篇。主持项目共24项,其中教育部项目1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1项,自治区级8项,企业横向4项,地市级10项。科研成果获哲学社科奖5项,其中自治区级2项,地市级3项。教学成果奖获奖10项,其中自治区级2项,地市级8项。主持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2门,校级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2门,指导学生获奖10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