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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春,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工业设计系专任教师。

研究方向为产品创新设计理论与方法、文化产品设计理论与方法、沙漠旅游服务设计与产品开发设计。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才,为教育部“产品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虚拟教研室(首批建设试点)专家库成员、全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专家、包头市社科院专家信息人才库专家、包头市政协智库成员、《包装工程》杂志专家委员会委员。

出版教材2部,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核心以上18篇。主持项目共20余项,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1项,自治区级5项,企业横向4项,地市级10余项。

科研成果获哲学社科奖4项,其中自治区级1项,地市级3项。教学成果奖获奖10项,其中自治区级2项,地市级8项。主持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门,校级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2门,指导学生获奖8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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