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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

建筑学硕士

研究生培养方案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5 5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院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学科名称

建筑学

学科代码

0813

学位类别

学术型学位

学习形式

全日制

学位级别

硕士

本方案总学分

60

本方案学位课总学分

32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求总学分

32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学位课学分

20

学科点说明:


本学科为建筑学(0813)一级学科硕士点,2018 年获批,2019 年正式招生,依托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建设,学科点招生方向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与理论,培养上述方向的创新型应用人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学位授权点简介

1.一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建筑学 0813

2.学科简介:

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自 2019 年开始招生,学科建设秉承精细化、特色化发展思路,在传承历史的基础上,追踪前沿、交叉融合、开拓创新,学科团队在内蒙古地域特色建筑创作理论、 内蒙古草原人居环境生态建设模式、内蒙古地域建筑史、内蒙古城乡聚落空间、内蒙古农村牧区低能耗建筑模式及室内热舒适性、 内蒙古宗教建筑生存现状和发展新路径、内蒙古工业建筑遗存和旧工业建筑再利用、城市设计研究等专业方向成果显著,在区内外产生重要影响,紧紧围绕低碳城市设计构建交叉融合的学科群,形成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学科发展体系。

二、培养目标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 良好的科学素养。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的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发展动向,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培养面向国家未来经济社会建设需要,适应科技进步,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专业前沿, 了解相关交叉学科领域,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学术视野,具有创新精神与能力的研究应用型人才。

4.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

5.掌握并尊重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三、研究方向

建筑学一级学科下设 4 个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分别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设计与理论。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研究内蒙古地区建筑学、地域性建筑设计、特色营建体系,形成以本土建筑设计方法论建构及绿色营建智慧发掘为核心的研究体系,拓展当代地区性建筑理论与创作; 同时针对内蒙古草原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多样性与独特性,发掘其农村牧区乡土聚落形态类型、生长机制和生成智慧,建构地区特色的城乡设计理论与方法。

2.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内蒙古传统建筑与遗产保护,从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和城市切入,研究内蒙古地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遗产保护方法,探索草原地区建筑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特征,丰富中国建筑历史的学术研究。

3.建筑技术科学:绿色建筑与适宜营造技术,研究基于地理环境、气候环境多样性和经济技术条件的绿色建筑及其营建技术,发掘地区适应性营造与适宜技术,探索健康人居环境营建技术,逐步形成对绿色建筑理论与技术的重要补充。

4.城市设计与理论:强调从建筑群体、街区、片区到城市整体的多层级空间结构优化,关注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性、公共空间体系的完整性以及城市生态系统的韧性构建,最终塑造兼具美学价值、社会包容性和生态可持续性的城市公共空间。

四、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 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年。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 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行导师负责制,对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针对性指导,注重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养,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3.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研究兴趣和发展取向,指导研究生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督促和检查研究生课程修读,指导研究生开展文献阅读、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等必修环节。

4.学院加强培养过程节点管理,强化学业预警机制,严格学位论文开题审核、 中期检查、论文送审等环节管理,强化论文选题前沿性、论文内容创新性、论文写作规范性。

六、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要求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总学分需修满 32 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 学分,学位课不低于20 学分。在申请答辩之前要修满所要求学分。

2.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其中公共学位课为 7学分,专业学位课不少于 13 学分。

3.非学位课分为公共非学位课和专业非学位课,非学位课至少需修满9 学分。

4.补修课程要求: 四年制建筑学专业或跨专业硕士研究生,补修本校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主干课程。

5.必修环节分为学术讲座、社会实践、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共计4 学分。

6.具体课程设置详见下表。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学科

专业

建筑学专业(学术型)




       





公共学位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考试

方式

备注






10002010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考试



必选课程




100020104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考试




100020201

英语读写(一)

40

2

1

考试




100020202

英语读写( 二)

40

2

2

考试








专业学位

100040208

研究生论文写作与指导

20

1

2

考查




至少

5

(其中《研

究生论文写

作与指导》

为必选)





104431008

建筑创作与研究 1

60

3

1

考查




104431009

建筑创作与研究 2

60

3

2

考查




104431003

现代建筑理论

48

3

2

考查




104431005

现代建筑构造新技术研究

48

3

2

考查




104431006

建筑史学理论与方法

48

3

1

考查




104431007

建筑环境与绿色建筑技术

48

3

1

考查




104431013

人居环境科学概论

48

3

1

考查




104431014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48

3

1

考查


公共非

学位课

1000200303

人工智能与创新

16

1

1

考查











至少 5














专业非学位课

104431103

地域建筑创作与理论

32

2

1

考查





104431104

建筑空间专题研究

32

2

2

考查




104431107

中国传统建筑理论

32

2

2

考查




104431123

建筑遗产保护概论

32

2

1

考查




104431124

数字建筑设计理论与方法

32

2

2

考查




104431110

生态建筑原理与设计

32

2

1

考查




104431111

居住建筑研究

32

2

1

考查




104431112

建筑环境行为学

32

2

1

考查




104431113

矿山环境修复

32

2

2

考查




104431117

文化人类学

32

2

2

考查




104431121

城乡社会综合调查

32

2

2

考查




104431125

建筑策划与使用后评估

32

2

1

考查




104431122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

32

2

2

考查




104431120

科技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

16

1

1

考查


            (一)补修课程说明:

根据全国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的要求,为保证培养质量,对于四年制建筑学专业和跨专业考入我校的研究生,需要入学后进行适当补修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并进行考核,成绩应达到合格,计算学分。

补修课程 I:适用于四年制建筑学专业的研究生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补修课程

181110035

城市设计

32

2

1

考查

8  学时/

补修课程计入总学分,即总学分不少于 34  学分

补修课程 II :适用于跨专业的研究生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补修课程

281110117

建筑设计-1

32

2

1

考查

8  学时/



281110118

建筑设计-2

32

2

1

考查

8  学时/


181110035

城市设计

32

2

1

考查

8  学时/

补修课程计入总学分,即总学分不少于 38  学分


(二)必修环节及学分要求

内容

学时

学分

学期

学术讲座

16

1

1-6

社会实践


1

1-5

开题报告


1

3

中期考核


1

5

学术讲座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参加不少于 10 次的校内外高水平学术活动,包括讲座、工作坊或研讨会。学生需填写《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登记表》,并附每次学术讲座的总结报告(每篇不少于 800 字)。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社会意识、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是培养、锻炼、检验研究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鼓励硕士生开展社会调查、科研实习、教学实践、支教扶贫等实践活动。一般应于硕士阶段第五学期完成,并在导师给出考核成绩之后由中期检查考核小组审查,作为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之一。

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包括选题来源(文献综述)、选题依据及方案、课题研究的可行性、技术路线、参考文献(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的文献资料不少于10),题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参考文献除外)。

中期考核

在开题报告通过后,第五学期对其学习与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所拟定的阶段计划及工作目标,审核并客观评价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度及完成预期目标的程度。凡是中期检查推迟达两周以上者,其学位论文推迟答辩。

七、申请学位标准及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

(一)学位授予标准

硕士研究生需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三万字)工作, 同时完成申请学位成果要求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申请学位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取得以下一类成果: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学术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 1 篇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学校为第一单位,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至少有 1 篇参会论文在会议上作宣讲报告并被会议收录。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参加“中国研究生实践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至少取得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至少取得1项省部级(一级学会(协会)赛事、教育部认定赛事)各类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八、其他

本培养方案自2025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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